《刑事证据学》课程介绍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刑事证据学》课程在上个世纪1988年招收第一届专科学生就开始设立。当时在侦查专业的刑事侦查学课程中设“刑事证据的收集”之专章。1996年,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开始承担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本科自学考试的教学辅导任务,开设《刑事证据学》课程。这一课程的开设,对于当时培养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基础宽厚、专门业务精通的公安高素质人才具有重要的开拓价值。
1997年以后,随着公安院校专业建设不断正规化和课程体系的完善,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开始将《刑事证据学》课程引入到专科教学中,使用公安部政治部主编的《刑事证据学》规划教材,旨在培养学生的证据意识,提高其收集、固定证据的能力。我们先后在刑事侦查、治安、刑事技术、信息安全、国内安全保卫、经济犯罪侦查、法律等专业开设了“刑事证据课”。
2000年起,学校加大了“刑事证据课”教学改革力度,结合公安院校实际,从方便教学的角度出发,成立了“刑事证据课程组”,进行团队攻关。课程组的四位主讲教师之前分别专攻刑法学、诉讼法学、证据学、刑事侦查学、审讯学和刑事科学技术,这些学科专业恰恰与刑事证据学关联十分密切,有利于从不同的视角开展教学研究。课程负责人宫毅于2002年到中国政法大学参加了联合国委托中国政法大学诉讼研究中心举办的证据学培训班;主讲教师姚健2000年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做诉讼法学专业的访问学者,专修证据学。近年来,课程组紧紧围绕刑事证据这一核心问题,开展了大量的理论研究,到公安一线参与案件的侦破和证据的收集,形成了一批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积累了大批教学资料和素材,创新性地将实训、实战内容引入到教学之中,收到了良好效果。
2002年-2004年,开始将刑事证据学的相关问题梳理为“刑事证据改革的动态”等专题,进入中高级警官的培训之中。受到公安民警的一致好评。同时,按照国家和河南省有关精品课程建设的精神,不断加大课程改革力度,在注重教学内容的改革的同时,尤其注重在教学手段的革新上下功夫,制作了多媒体课件,构建了课程的网络平台,被确定为学校精品课和河南省网络课程。
2005年,在电子讲义的基础上,形成了特色鲜明的自编教材。进一步完善了网络教学平台,加快了课程的全程录像步伐,强化了在线答疑、网上论坛等栏目建设。在登封市公安局、郑州市公安局、洛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焦作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等全省优秀公安机关建设了教学协作单位和实习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