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责任人:党委书记 毛志斌
校长 朱凤昌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七届二中全会、省纪委八届三次全会和全国、全省公安机关反腐倡廉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责任领导: 党委书记 毛志斌
校长 朱凤昌
分管领导: 党委全体成员
责任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各中层部门主要负责人
(二)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将200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逐条分解细化,责任分解到每一个部门和责任领导,目标具体,责任到位,责权相符。成立责任制领导小组,校党委书记、校长亲自抓、负总责;党委成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实行“一岗双责”,既抓好分管工作,又抓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纪委加强组织协调、监督检查。
责任领导: 党委书记 毛志斌
校长 朱凤昌
分管领导:纪委书记 陈宗豪
责任单位及主要负责人:纪委副书记 王静洪
(三)建立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督查机制,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通过规范督察程序,创新督查方法,加大督查力度,督促各部门抓好抓实本部门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落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实行“一把手”汇报制度,党委成员要定期听取所分管部门“一把手”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落实情况的汇报。校党委每年听取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汇报不得少于两次,认真分析研究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现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责任领导: 党委书记 毛志斌
校长 朱凤昌
分管领导: 纪委书记 陈宗豪
责任单位及主要负责人: 纪委副书记 王静洪
(四)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机制和办法,充分发挥责任制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各部门领导班子一把手切实担负起本部门反腐倡廉工作第一责任人的领导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各自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主管责任。坚持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将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纳入干部考核的内容,把考核结果作为对干部的业绩评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责任领导: 党委书记 毛志斌
校长 朱凤昌
分管领导:党委全体成员
责任单位及主要责任人: 各中层部门主要负责人
(五)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个别责任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力,导致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发生的,以及违反省委、省政府、公安部和公安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要查清事实,明确责任,严肃追究。
责任领导: 党委书记 毛志斌
校长 朱凤昌
分管领导: 纪委书记 陈宗豪
责任单位及主要责任人: 纪委副书记 王静洪
(六)党委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审计工作和监督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及指导,支持监督部门的工作,切实解决纪检监察工作及队伍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纪委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和组织协调作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协助党委做好反腐倡廉工作。
责任领导:党委书记 毛志斌
校长 朱凤昌
分管领导:纪委书记 陈宗豪
责任单位及主要责任人:纪委副书记 王静洪
(七)继续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制度。按照《河南省公安厅厅直机关处级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建立健全学校处级领导干部的廉政档案,作为对领导干部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分管领导:党委副书记 宋贵喜
纪委书记 陈宗豪
责任单位及主要责任人:纪委副书记 王静洪
人事处处长 张建设
二、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一)按照中央、省委、公安部和公安厅党委的要求,校党委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以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重大战略思想,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指示,认真开展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教育,促进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做到讲政治、讲正气,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忠诚意识,强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大防治腐败的力度。
责任领导: 党委书记 毛志斌
校长 朱凤昌
分管领导:党委全体成员
责任单位及主要责任人: 各中层部门主要负责人
(二)进一步加大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力度,筑牢广大教职工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政工、纪委加强组织协调,各部门积极参与,以贯彻公安部《关于加强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为契机,加强勤政廉政先进典型的宣传教育和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进课堂。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教职工遵纪守法和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增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分管领导:党委副书记 宋贵喜
纪委书记 陈宗豪
责任单位及主要负责人: 纪委副书记 王静洪
组宣部部长 王胜利
(三)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省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十二条规定”。积极推行廉政承诺制,认真践行廉政承诺。强化监督检查,将贯彻落实“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纠正并查处违反“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的行为。
分管领导:党委副书记 宋贵喜
纪委书记 陈宗豪
责任单位及主要责任人: 纪委副书记 王静洪
组宣部部长 王胜利
(四)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规定,严肃查处借节假日和婚丧喜庆、治病住院等事宜敛财的违纪行为。以治理“节日病”为契机,认真查处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公款旅游、警车公车私用等问题。对违反规定的,要按照组织程序一律严肃处理。。
分管领导:纪委书记 陈宗豪
责任单位及主要责任人:纪委副书记 王静洪
组宣部部长 王胜利
(五)继续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坚决纠正和查处领导干部以各种方式为本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加强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的监督检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要向纪委报告,并报公安厅纪委和省廉自办备案。违反规定的,领导干部要辞去现任职务或由组织责令辞职,并按规定予以纪律处分。
分管领导:党委副书记 宋贵喜
纪委书记 陈宗豪
责任单位及主要责任人: 纪委副书记 王静洪
组宣部部长 王胜利
(六)坚持领导干部个人收入申报制度和礼品登记制度,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礼品馈赠,违反规定的,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分管领导:纪委书记 陈宗豪
责任单位及主要责任人:纪委副书记 王静洪
(七)严格执行中纪委、省纪委关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各项规定;继续落实学校有关公务接待方面的规定。违反规定的,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分管领导:副校长 赵炳书
纪委书记 陈宗豪
责任单位及主要责任人:纪委副书记 王静洪
办公室主任 万晓阳
财务处处长 师选生
(八)严格禁止用公款旅游或者以考察学习、培训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出境)旅游,以及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继续贯彻执行关于领导干部住房和配备小汽车的规定。认真纠正领导干部以权谋私问题,不准在分配、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严格遵守购车审批、备案的程序规定,不得购买和更换超过规定标准的小轿车。违反规定的,给予纪律处分。
分管领导: 副校长 赵炳书
纪委书记 陈宗豪
责任单位及主要责任人:纪委副书记 王静洪
财务处处长 师选生
总务处处长 高保振
(九)深入治理党员领导干部参与赌博问题。认真贯彻中纪委、中组部《关于严肃查处党员和干部参与赌博的通知》和公安部等十三个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禁赌工作的意见》严肃查处党员和干部参与赌博。领导干部参与赌博或以变相赌博形式收钱敛财的。一律免职,再按规定处理;到国(境)外赌博的,从严惩处。
分管领导:党委副书记 宋贵喜
纪委书记 陈宗豪
责任单位及主要责任人:纪委副书记 王静洪
组宣部部长 王胜利
(十二)加强对干部工作的监督,维护组织人事纪律,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检查办法》,严禁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对行贿买官的,一律先免职,再按规定处理;对受贿卖官的,依法依纪严惩不贷;对用人严重失察失误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搞拉选票等非组织活动的,坚决查处,视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分管领导:党委副书记 宋贵喜
纪委书记 陈宗豪
责任单位及主要责任人: 纪委副书记 王静洪
组宣部部长 王胜利
三、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加强对教职工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工作,教育全校教职工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认真查处、及时反馈,对来访群众热情接待,对反映教职工违纪违法的问题,依纪依法查证落实,严肃处理。
分管领导:纪委书记 陈宗豪
责任单位及主要责任人:纪委副书记 王静洪
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
(一)继续推进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积极推行干部竞争上岗、任职公示、任职试用期、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制度,进一步完善学校进人、干部职务任免、技术职称评聘等规章制度。学校在进人、干部职务任免、技术职称评聘等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建立健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完善干部考察、评价制度。健全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政工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联系与沟通,落实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严格防止干部考察失真、“带病提拔”、“带病上岗”问题的发生。
分管领导:党委副书记 宋贵喜
纪委书记 陈宗豪
责任单位及主要责任人: 人事处处长 张建设
组宣部部长 王胜利
纪委副书记 王静洪
(二)进一步严格招生纪律,规范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各个层次的招生规定进行招生,特别是在统招生录取工作中,要根据国家教育部、省高招办和公安部对公安院校录取新生的要求和条件,制定招生计划,在面试的基础上采取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新生。
分管领导: 党委副书记 关文军
责任单位及主要责任人:学生处处长 景书伟
(三)严肃党员发展工作。在师生党员发展特别是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中,各党(总)支部要严格按照党员发展条件、程序和标准发展党员,积极分子的培养和预备党员的发展要严格遵守公示制度。
分管领导: 党委副书记 宋贵喜
党委副书记 关文军
责任单位及主要责任人:组宣部部长 王胜利
校团委书记 景书伟
各党(总)支部书记
(四)建立财务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成立纪委、财务、总务等单位负责人组成的财务监督里领导小组,纪委书记任组长,推行财务票据联审制度,对支出票据严格审核,从制度上堵塞财务管理中的漏洞。进一步落实“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严禁私设“小金库”、“账外账”和截留、坐支、挪用行政事业性收费,要严格按照省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
分管领导:副校长 赵炳书
纪委书记 陈宗豪
责任单位及主要责任人:财务处处长 师选生
交通管理系书记 李福恩
校产办主任 杨文艺
刑事技术系书记 彭智
警体部主任 冯官秀
总务处处长 高保振
卫生所所长 胡世环
(五)加强对教学和科研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教学和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制度,专款专用,杜绝截留、私用、化公为私和其他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分管领导:副书记 张豫生
副校长 赵炳书
纪委书记 陈宗豪
责任单位及主要责任人: 纪委副书记 王静洪
教务处处长 魏月霞
科研处处长 朱营周
财务处处长 师选生
(六)严格执行学校《有关费用管理的规定》和《规范收取学生费用行为的五条禁令》,违反规定者,将根据情节和后果给予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撤职或辞职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分管领导:副校长 赵炳书
纪委书记 陈宗豪
责任单位及主要责任人:纪委副书记 王静洪
各学管部系和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人
(七)加强对学校基建、修缮工程工作的审计监督。学校大型基建工程严格按照招投标规定的政策、程序进行;对房屋拆迁、修缮、零星维修工程认真执行我校《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施工现场管理第一责任人的培训、指导,加强其责任心。
分管领导: 副校长 赵炳书
纪委书记 陈宗豪
责任单位及主要责任人: 纪委副书记 王静洪
总务处处长 高保振
(八)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和学校《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内的物品、设备,按照政府采购的程序和要求进行采购,年度预算内政府采购范围以外的物品,必须严格按照学校《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
分管领导:副校长 赵炳书
纪委书记 陈宗豪
责任单位及主要责任人:总务处处长 高保振
财务处处长 师选生
各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五、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工作
(一)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纪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党内监督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完善监督运行机制和工作规范,切实提高党内监督工作的时效性。
分管领导:纪委书记 陈宗豪
责任单位及主要责任人:纪委副书记 王静洪
(二)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领导班子议事原则。校`党委认真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方针政策性大事、全局性问题以及重要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校党委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责任领导: 党委书记 毛志斌
校长 朱凤昌
分管领导:党委全体成员
责任单位及主要责任人: 各中层部门主要负责人
(三)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继续认真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分管领导:党委全体成员
责任单位及主要责任人:各中层主要负责人
(四)认真执行述职述廉制度。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河南省公安机关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暂行规定》,学校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认真做好述职述廉工作,纪检监察和政工部门加强组织协调,确保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工作的顺利进行。
分管领导:党委副书记 张豫生
纪委书记 陈宗豪
责任单位及主要责任人: 纪委副书记 王静洪
组宣部部长 王胜利
(五)坚持和健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规定及省委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生活会上,认真检查对中纪委“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公安部“九要九不要”的执行情况,以及落实中纪委会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情况和落实中央制止奢侈浪费有关规定的情况,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及时如实上报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并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通报。
分管领导:党委全体成员
责任单位及主要责任人:各党(总)支部书记
(六)坚持开展谈话制度。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公安部《公安机关纪委谈话制度》的规定,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公安机关实施纪委谈话制度暂行办法》和我校《贯彻执行〈公安机关纪委谈话制度〉实施方案》,特别是认真做好晋职晋衔前的廉政谈话工作。校党委成员和纪委、组宣部负责人不定期地与各中层正、副职进行谈话,了解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实施党内监督的情况,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廉政勤政情况;以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政勤政方面的要求和存在的问题为主要内容,对新提拔或新调入的各级领导干部进行任职谈话;对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出现苗头性问题的各级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
分管领导:党委全体成员
责任单位及主要责任人:纪委副书记 王静洪
组宣部部长 王胜利
六、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
(一)认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公安部《建立健全公安特色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0年工作规则》,建立健全具有公安教育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强有力的领导机制。适时召开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联席会议,及时了解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情况,总结经验教训,采取得力措施,改进工作。
责任领导: 党委书记 毛志斌
校长 朱凤昌
分管领导:纪委书记 陈宗豪
责任单位及主要责任人:纪委副书记 王静洪
(二)建立和完善具有公安教育特色的思想教育机制,筑牢教职工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确立纪检、宣传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形成由党委主抓,纪委、宣传部门负责,各党(总)支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把反腐倡廉宣称教育纳入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总体部署,纳入各党组织和党员“三会一课”活动之中。
分管领导:党委副书记:宋贵喜
纪委书记 陈宗豪
责任单位及主要责任人:纪委副书记 王静洪
组宣部长 王胜利
(三)逐步建立完善学校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结合学校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以解决工作和队伍中的突出问题为重点,逐步建立起覆盖严密、衔接配套的制度体系,并通过定期、不定期的督察,促进监督制度的落实,保证监督质量。
分管领导:纪委书记 陈宗豪
责任单位及主要责任人:纪委副书记 王静洪
二ΟΟ八年五月六日
编辑: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网管中心 创意室 --- 时间:200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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