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尽心尽责地抓好分管部门的队伍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带头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作斗争;结合工作实际,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建立健全具有公安教育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不断加强和改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做到讲政治、守法纪、重操守、务实效,进一步树立忠诚可靠、秉公用权、情趣健康、真抓实干的新时期良好校风,努力做学习的表率、团结的表率、遵纪守法的表率、廉洁自律的表率、务实创新的表率。
三、坚持廉洁从政。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和省委“十二条”等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决做到不该吃的不吃、不该拿的不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坚持廉洁从政,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民主生活会和询问、质询等制度,自觉接受监督。
四、严格遵守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方针政策性大事、全局性问题以及重要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严格执行上级政策,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不搞阳奉阴违、自行其是。
五、严格组织工作纪律。在干部任免工作中坚决执行中纪委“五项纪律要求”(坚持公道正派、任人唯贤,严禁凭个人好恶、看关系亲疏用人;坚持按程序办事,严禁简化、变通或颠倒程序; 坚持实事求是,严禁在干部考察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坚持民主集中制,严禁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 坚持保守工作机密,严禁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坚持党性原则,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坚决抵制跑官要官之风。
六、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坚持校领导接待日制度,坚持校领导联系部系制度,切实为师生解决实际问题。
七、虚心接受监督。健全内部监督制约制度和措施,虚心接受党内监督、上级领导机关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师生监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编辑: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网管中心 创意室 --- 时间:200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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